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23
为更好地开展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审计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张家口市政府网站(www.zjk.gov.cn)上查阅《公开指南》。
一、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分类
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审计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审计局信息不公开。
二、《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一)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 号 | 单 位 | 类 别 | 公开 内容 | 公开 形式 | 公开 时限 | 公开 范围 | 公开 程序 | 责任 部门 | 详细 信息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审计局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审计局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审计局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审计局信息。
1.公开范围
张家口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家口市政府网站(www.zjk.gov.cn)上查阅《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和在各公共查阅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www.zjk.gov.cn)。
3.公开时限
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审计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审计局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张家口市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审计局信息。张家口市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张家口市审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中路61号;邮政编码:075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O一11:30,下午1:30-5:3O(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O一11:30,下午2:30-5:3O(冬季)联系电话:4036566 ;传真号码:4036600。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张家口市审计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申请公开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应填写《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张家口市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 "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张家口市审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审计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是申请公开的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张家口市审计局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申请公开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被申请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市审计局在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张家口市审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1.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
2.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 | |||||||||||
单位:张家口市审计局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 3) 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 传真号码 6) 电子邮箱 7) 通信地址 8) 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2 | 法定职责 |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3 | 领导简历 | 1.姓名 2.职务 3.出生年份 4.性别 5.民族 6.籍贯 7.学历背景 8.工作履历 9.工作分工 10.标准证件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4 | 内设机构 | 1.内设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5 | 下属单位 | 1.单位名称 2.负责人及主要职责 3.联系方式 (1)地址 (2)电话 (3)邮编 (4)门户网站(有则公开) 4.办公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6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5.依申请公开渠道或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7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 1.由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由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解读或回应材料 3.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8 | 法律法规 |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9 | 行政规章 |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0 | 行业部门文件 | 以市委、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1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2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3 |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 1.市长信箱 2.政策问答 3.咨询投诉 4.建言献策 5.意见征集 6.网上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 ||
14 | 政务新媒体 | 政务微信 | 1.单位政务微信主账号名称 2.单位政务微信主账号图标 3.单位政务微信主账号二维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5 | 重点领域信息 | 权责清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6 | 规划计划 | 1.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7 | 统计数据 | 1.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8 | 财政资金 |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三公”经费信息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3.政府采购信息: (1)采购项目信息 (2)采购文件 (3)中标或成交结果 (4)采购合同 (5)投诉处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19 | 事项办理 (行政确认) | 由各部门根据权责清单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20 | 事项办理 (公共服务) | 由各部门根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21 | 事项办理 (其他行政权力) | 由各部门根据权责清单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
22 | 其他事项 | 由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张家口市审计局 | 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栏 | √ | √ |
张家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法人或 其它组织 | 机构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传 真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 面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 自行领取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编号 | 所需信息用途 |